关于宣传橱窗划分及内容更新的通知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13-04-03 阅读数:85
各系、各部门:
根据学院宣传工作整体安排,需要对全院宣传橱窗进行调整划分,内容统一更新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宣传橱窗作以下调整:
(1)北区内大小宣传橱窗,划分给经济与管理科学系;
(2)中心区和南区的宣传橱窗,由北向南编号,中心区综合教学楼旁主干道边的宣传橱窗为1号,依次类推。1号至4号橱窗划分给学院保卫处,5号、6号橱窗划分给学院党委工作部。
(3)7号、8号橱窗划分给工程与应用科学系,9号、10号橱窗划分给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;11号至16号橱窗划分给学生处,17号至22号橱窗划分给团委;
(4)南区的23号、24号橱窗划分给文法外语系。
2.宣传橱窗内容更新:
围绕学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活动、“学党章 守纪律”集中教育活动以及开展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的相关内容,及时更换各自所属宣传橱窗内容(更新内容不少于一块)。宣传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特色,宣传各单位在活动中取得的良好成果及经验。
3.请各系、部门精心组织,认真把关,版面设计要做到文字简洁,图文并茂,主题突出。
4.请各系、部门按照宣传橱窗划分位置于4月10日前更新橱窗,并将更新的宣传橱窗版面电子版发至党委工作部邮箱,党委工作部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评比,并向全院通报。(邮箱:xhxy_zxb@nxu.edu.cn)
党委工作部
2012年4月3日